重磅!省科技廳發布8條措施,全力支持浙江科技企業抗疫情促發展
2020-02-18 15:50:295688
全力助推科技企業抗疫復工“兩手抓”
各級科技部門要主動指導企業健全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制度,全力保障企業安全有序復工;對提供防控物資的重點科技企業落實“一對一”服務舉措,保障優先復工達產。充分發揮科技特派員作用,編印抗疫保生產指導手冊,幫助企業盡快恢復生產。引導高校院所、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科技人員深入企業,提供技術指導,開展產學研合作服務。
快速落實企業降本減負措施
落實公辦科技企業孵化器、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臺為在孵企業減免不少于2個月的辦公、實驗、科研和生產用房租金的政策,鼓勵各類科技中介機構履行社會責任、開展專業精準服務,服務情況作為年度考評的加分依據。立即上線新版技術合同交易登記和科技成果登記信息系統,各級科技大市場加強企業需求線上對接,在疫情防控期間提供零收費服務。鼓勵高校院所對企業免費開放大型科研儀器設備,全面實現網上預約服務。協同相關金融機構全面落實科技企業享受國家應急貸款、貸款利息優惠政策。
全力支持應急科研項目早出成果
圍繞疫情應急防控、疾病診治、有效藥品和疫苗研發、快速檢測等方向,按“急用先行、特事特辦”原則,快速組織實施應急攻關項目。對企業自主實施、取得實用成果的項目,可根據實際研發投入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。充分發揮黨員服務先鋒隊作用,加強應急項目全程跟蹤服務,確保早出實用成果。
調整科技計劃實施要求
對企業在研項目受疫情影響的,項目結題驗收時間可延長3個月、國際合作項目可延長6個月。省科技獎勵評審補正系統延期至疫情解除后關閉,可實行先承諾后上傳材料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,獲省級項目立項的、首期撥款比例可提高10%。
實科技企業認定便利化措施
全面推行“常年申報、常年受理”的科技型企業認定模式,在疫情防控期間做到業務辦理“不見面”,相關紙質材料待疫情解除后提交。對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貢獻的高新企業,優先支持布局省級研發機構;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。
完善人才便捷服務機制
對因疫情影響無法來浙開展工作的海外工程師,經認定可視作在浙工作時間。對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事項實行“全零跑”,通過“告知+承諾”的方式,全流程網上“不見面”辦理。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、萬人計劃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引進計劃,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進展,適當調整企業工商注冊登記時間、來浙時間、回國時限等資格條件。
加大科技創新券支持力度
2020年受理的企業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從20萬元提高至50萬元,支持市、縣(市、區)制訂負面清單,實現創新券支持范圍覆蓋技術創新全過程。
發揮創新綜合體服務窗口作用
各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要全面梳理“服務企業清單、企業發展需求清單、產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清單”,公開發布提供服務清單,為科技企業提供零距離、專業化、高效率服務,綜合體服務企業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。
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順延3個月(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,從其規定)。
浙江省科學技術廳
2020年2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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